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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镇一处山林发生火情,肇事者被拘留!
12月10日,县政府发布了《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命令》,明确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13日县委书记林文锋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批示要求。林文锋强调要立即进入森林防火战时状态,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16日早上县长陈跃庆再次召开会议,就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再部署,要求各镇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压实护林员巡查责任,杜绝火源上山,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1216”森林火情肇事者在森林高火险期第一天便“引火烧身”,被公安机关拘留。去年,我县亦有2宗因清明节期间上山祭拜燃放鞭炮所致的森林火灾,其中纵火者王某埔因涉嫌失火罪,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纵火者詹某宏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处以行政拘留7天。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灾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高火险期内切勿擅自野外用火,酿成火灾的,将受到法律严惩。若有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饶平县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768-7502200或110,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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